1、进口付汇核销是以付汇的金额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货物进口到国内或有其他证明抵冲付汇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
2、出口收汇核销则是指外贸企业从外汇管理局领取的核销单,它记录了每笔出口业务,需经过海关、银行和税务局的审核。核销单最终要返回外汇管理局,以核对数据库并注销号码,确保外汇收支的合法性。
3、核销是一种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的过程,主要是对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进行清理和确认。这个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如贷款核销、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等。贷款核销是指银行在处理不良贷款时,通过内部程序将呆账贷款或贷款损失进行核销的一种制度。
4、收汇:就是老外付款给你们公司的外汇帐户上,你们公司去银行把这笔钱转到人民币帐户上。付汇:就是你们公司要付款给老外,要去银行把人民币换成外汇打到老外的帐户上。进出口核销:分进口核销和出口核销,进口核销:你从国外购买产品,进口报关的金额和你付款给客户的金额相一致就行了。
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5点的单据;(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其它特殊贸易方式出口,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出口货物,均应当在其注册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进口核销的执行需要先确定资金来源和付款用途,这些信息将被用于核准转换成外汇的货款,并进行进口方式的核销记录。对于保证该核销顺利进行,进口商需要对货物在途的状态加以了解,确保货物输送状态、原产地和价格等有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还需要了解关税和消费税的扣除情况,为企业的利益进行保障。
进口货物金额和进口付汇金额:金额小者/金额大者的结果小于0.8或者金额大者/金额小者的结果大于2;金额大者-金额小者的结果大于100万美元。需要这两个条件都满足,才能遵照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不能核销或者不能差额核销一类的处理)。
尽量使用同种货币成交,海关人员不是金融专家,据我所知,人家没有义务了解采用多种货币成交能给企业带来的汇差收益;每一次变更都要理由充分,变动合理,因为自身误报造成的合同变更,最容易引起海关反感;进口料件,专料专用,确实建立专门的台帐,不要指望糊弄。
货到付款方式下,由付款银行负责审查付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完成对外支付后,银行予以自动核销。